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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1-30 17:58:39
11月12日,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证券代码:300912,证券简称:凯龙高科)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。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、修订《公司章程》及多项公司治理制度等议案,参与表决股份达4846.94万股,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.2895%,各项议案均以超过99.97%的同意率高票通过。
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11月12日14:30在公司江苏无锡会议室召开,网络投票同步进行(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:15-9:25、9:30-11:30、13:00-15:00,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9:15-15:00)。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,董事长臧志成主持,会议召集、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。
出席情况显示,本次会议共有42名股东参与表决,代表股份4846.94万股,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.2895%。其中,现场投票股东4人,代表4836万股(占43.1918%);网络投票股东38人,代表10.94万股(占0.0977%)。中小股东参与表决38人,代表股份10.94万股,占有效表决权的0.0977%。公司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会议。
注:上述议案中,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》《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》《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》为特别决议事项,均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;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,获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。
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大会,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,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、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《公司法》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等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规定,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,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,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。
本次股东大会备查文件包括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》及《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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